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

條件:大學以上聽語治療相關系所畢業、具語言治療師級證照、具早療評估報告撰寫、自費業務推廣、團體親職演講、教學醫院評鑑、教學經驗尤佳。男需役畢。

工作時間:
日班:週一至週五8-17點
晚班:週一至週五13-21點
視業務需求輪值週六上午8-12點,與晚班

說明:
甄選方式:資格審查+面試
工作內容:成人與兒童語言治療、吞嚥治療臨床治療業務及相關行政業務等、自費治療業務推展、復健科相關行政庶務與教學醫院評鑑業務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: 1.履歷表; 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; 3.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); 4.相關專業證書影本; 5.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資料,以電子郵件寄送應徵。

備註:錄取者請於報到日攜帶自然人憑證、3個月內區域級(含)以上醫院之合格體檢報告及相片電子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