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

一、 人數:正取1人,備取2人。

二、 可上班日期:115年1月16日起。

三、 資格條件:
1. 大學以上語言治療相關科系畢業,並具有語言治療師證書者。
2. 或剛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-語言治療師考試及格並已公告錄取者。
3. 有語言治療實務經驗者尤佳。(可檢附證明,無則免附)。
4.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。

四、 工作內容:
1. 執行語言治療臨床評估與治療及相關作業。
2. 配合執行復健科相關計畫案業務。
3. 參與復健科會議、討論會及活動。
4. 其他或臨時交辦事項。

五、 報名時間:
1. 日期:即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下午17:00止。(收件截止日)。
2. 地點: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人事室。
3. 繳驗證件:
(1) 報名表一份(請至金門醫院人事室下載)。
(2) 畢業證書影本乙份。
(3) 相關證件:語言治療師證書影本。

六、 報名方式:
1. 郵寄:寄件至「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2號-人事室收」,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之職缺名稱。
2. 親送:自行送件者,逕送人事室,連絡電話(082)-332546分機11859陳小姐。